11月12日,作为十八大后全国首个生态省建设试点省份,湖北公布了七年试点“成绩单”,并描绘出2025年新目标:基本建成“生态省”。
生态制度健全,空间布局和产业结构合理,资源能源集约节约利用,生态环境质量优良,生态文明建设氛围浓厚……据介绍,到2025年,湖北将基本达到生态省建设要求,为美丽湖北建设奠定坚实基础,提前5年实现国家生态省创建目标。
晒出7年“生态成绩单”
2013年8月,湖北成为党的十八大后全国第一个生态省建设试点省份。2014年,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湖北生态省建设规划纲要(2014-2030年)》,湖北生态省建设全面启动。根据该《纲要》,湖北将在2020年对生态省建设情况进行中期评估,并对相关建设内容实施动态调整。
省生态环境厅自然生态处处长陈再达介绍,试点7年以来,湖北“生态省”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效。截至今年10月,全省成功创建5个“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累计命名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19个、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生态县)32个、省级生态乡镇620个、省级生态村5317个。
绿色低碳发展水平持续提升。全省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较2015年下降18%,万元GDP用水量较2015年下降30.3%,畜禽粪污、秸秆综合利用率分别达到92.71%、91.73%;污染物排放强度不断下降,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氨氮、氮氧化物排放强度分别较2015年下降56%、49.4%、55.3%、47%,2019年碳排放强度较2015年下降17.3%。
城乡人居环境显著改善。2020年,全省有9个重点城市达到国家空气质量二级标准,PM2.5累计平均浓度较2015年下降46.2%;地表河流省控断面达III类以上水质的比例为93.9%,较2016年提升7.3个百分点,城市建成区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2.89平方米;运行中的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由2015年的121座增加至137座,建成运行897个乡镇污水处理厂,生活垃圾处理能力从2.38万吨提升至4.97万吨。
生态安全保障能力明显增强。长江经济带珍稀濒危动植物保护长效机制初步建立,医疗废物、医疗废水监管与处置“两个100%”全面落实;建成联网的水质自动站167座、城市空气自动站161座,土壤监测点位达6000余个,建设完成10座大气超级站、4座区域站、4座工业园区站和4座港口站,形成覆盖全省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体系。
2025年申报“考试”
9月29日,全新修编的《湖北生态省建设规划纲要(2021-2030年)》经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
修编有哪些变化?
据介绍,新版《纲要》充分衔接省级“十四五”专项规划,指标数量和总体要求与原《纲要》基本一致,绝大部分只是优化。“指标设置考虑了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阶段和水平,没有盲目提高标准。”
优化后,新版《纲要》指标共34项,其中约束性指标17项、预期性指标17项,主要涉及空间格局、生态经济、城乡环境、资源节约利用、绿色生活、生态制度等六大领域。同时新版《纲要》增加了健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三线一单”、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等相关内容,在构建生态经济体系方面,应对气候变化等内容单独成节。
依据新修订的纲要,我省到2025年基本建成生态制度健全、空间格局合理、经济生态高效、城乡环境宜居、绿色生活普及、生态文化先进的生态强省,并向生态环境部申报终期验收,提前5年实现国家生态省创建目标。
接下来我省全面实施排污许可制度,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筑牢“三江四屏千湖一平原”生态格局;加快发展节能环保产业,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完善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抓好重点湖泊保护,综合治理大气污染等。
抓住短板补弱项
省环科院副院长刘哲分析,当前,湖北生态省建设仍然面临突出短板:中心城市辐射带动作用发挥不够,县域经济水平普遍不高,多极支撑的局面尚未形成,沿江地区开发保护矛盾突出;绿色低碳发展水平不高,产业结构偏重,能源结构偏煤,交通运输结构偏“公”,资源能源利用约束偏紧、效率有待提高。
同时,全省生态环境质量改善任务仍然艰巨,环境空气质量保稳定、促改善的压力较大,长江、汉江部分支流水质污染仍较重,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基础薄弱,农业农村面源污染治理短板突出。
为实现2025年基本建成生态省的目标,湖北将发挥各级各部门的主观能动性和积极性,做到责任明晰、任务具体、工作闭环、保障有力、常抓不懈。省环委会将生态省建设的目标、任务进行分解,每年对各市(州、林区)年度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全省通报。
同时,我省还将加强生态省建设资金保障,在现有“以奖代补”基础上,探索加大资金引导和支持力度,夯实生态省建设“细胞工程”,集中解决重点领域、重点区域突出的环境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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