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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全媒体记者刘晓峰)19日,记者从市医疗保障局获悉,为进一步规范全市定点零售药店经营行为,做好定点零售药店纳入门诊统筹管理的准备工作,我市将从20日起,开展“规范定点零售药店经营行为 打击医保卡违规使用”专项行动。
据市医疗保障局相关人士介绍,此次专项行动意义重大,将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全市定点零售药店的经营管理,坚决查处、打击各种违规使用医保个人账户资金的行为,维护医保基金安全,为做好定点零售药店纳入门诊统筹管理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此次专项行动分为三个阶段进行,2月20日至2月26日,是定点零售药店自查自纠阶段。要求全市各定点零售药店严格按照《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及相关要求,逐项对照自检自查,并自觉纠正违反协议相关规定行为,形成自查自纠报告,于2月24日下班前报送至市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个人账户服务部。随后将进入现场稽查阶段,2月27日至3月17日,由市医保局统一指挥调度,市、县、区医保局、医保中心稽查力量,组建稽查小组。根据定点零售药店布局,划分区域分片负责,落实稽查任务。在规定时间内对区域内定点零售药店进行全面稽查,严肃纠正超经营范围摆放和出售生活用品、洗涤用品、食品(包括米、面、油、蛋)化妆品等违规现象,打击使用医保卡刷卡变相购买上述物品的违规行为。对自查自纠后依然存在典型违规问题的定点零售药店,一查到底,严肃处理。现场稽查行动后,进入总结验收阶段。3月18日至24日,我市医疗部门将全面汇总专项行动中发现的定点零售药店违规使用医保个人账户资金的各种情况,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相应的处罚。分析总结专项行动中发现的各种问题,并有针对性地提出限期整改要求,为下一步做好定点零售药店纳入门诊统筹管理工作积累经验、奠定基础。
此次专项行动,是在全国上下推进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机制改革的背景下开展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为做好定点零售药店纳入门诊统筹管理采取的一项重要措施。整个专项行动中将坚持奖惩并举,严厉惩治个别定点零售药店利用各种手段套取和骗取医保基金的违规违法行为,坚决维护个人账户基金安全。同时鼓励群众参与监督举报,对提供真实案件线索的,一经查实,兑现举报奖励。
此次专项行动设置公开举报电话:
市医疗保障局:5511799 市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5537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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