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5日,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在武汉召开。从会上获悉,2021年全省10个城市达到空气质量二级标准,国控断面(水域)水质优良比例93.7%,地表水、空气质量均创下近年来最好成绩。
省生态环境厅厅长吕文艳介绍,2021年全省生态环境系统自觉将生态环保工作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踔厉奋发、笃行不怠,美丽湖北建设迈出坚实步伐。
“气质”稳步提升。全省17个重点城市中,10个城市达到空气质量二级标准,PM2.5浓度累计均值为34微克/立方米,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86.7%,重污染天数比例为0.5%,全面完成年度考核目标任务。
“水质”持续改善。长江干流、丹江口水库始终保持二类优质水质,全省326个省控断面(水域)中,水质优良比例88.7%(289个)。其中,190个国控断面(水域)水质优良比例93.7%(178个),劣Ⅴ类断面持续为0,超额完成国家下达年度目标任务;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保持100%达标。
“土质”安全可控。以沿江化工企业关改搬转等专项行动遗留地块为重点,加强风险管控,149家地块已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134家;统筹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和黑臭水体治理,治理率分别达27.1%和11.46%,超额完成国家年度目标。
湖北还坚决落实长江保护法和长江经济带负面清单管理要求,加强规划环评约束,对不符合要求的建设项目一律不予受理审批。17个市州均完成“三线一单”(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成果发布,省“三线一单”平台初步建成。
同时,湖北“两山”实践创新基地数量稳居全国前列,全国碳排放权注册登记系统建成运行,现代环境治理能力不断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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