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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8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发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因存在“以收购不良债权为名向企业提供融资、非洁净收购不良债权、违规通过集团内协同业务规避集中度监管”三项违法违规事实,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罚款合计530万元。其中,总行被罚430万元,分支机构被罚100万元。
天眼查显示,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9年,注册资本达682.4亿元人民币。
8月15日,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公司刚刚因“未严格执行内控管理制度,导致资金被挪用于股权投资”被罚款30万元,相关责任人曾意、石磊分别被给予警告。
另据公开报道,截至2023年6月末,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累计收购中小金融机构不良资产1407.12亿元。
本文源自:金融界
关键词:
质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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