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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7日,苏州市姑苏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作出苏苏姑住建罚决﹝2023﹞5号处罚决定书,信用中国(江苏苏州)官网载明:苏州东方国际酒店有限公司装修改造工程中(施工面积:12785平方米;合同价:1593.18万元;工程地址:苏州市姑苏区竹辉路279号),于2021年7月10日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依据《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十二条,处罚款22.3万元。
图片来源:信用中国(江苏苏州)
苏州东方国际酒店有限公司成立于1999年12月23日,法定代表人容振庭,住所:苏州市沧浪区竹辉路279号。(记者 杨登基)
阅读 隐藏边栏发布日期:2023-06-26 19:19:59 所属分类: 头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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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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