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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全媒体记者 姜旭)遇到绿灯,进行左转,与对向车道直行车辆发生碰撞,左转车辆驾驶员以为自己没错,殊不知竟直接被认定全责.14日,记者从市公安局交通安全管理局获悉,日前,市公安局交通安全管理局远程视频快处中心就处理了这样一起交通事故。交管部门也希望通过这起事故,提醒广大驾驶员如何正确进行左转。
8日11时38分,一辆灰色私家车由西向东行驶至双山路与朝阳三街交汇处,遇到信号灯变绿时,其进行了左转。在左转的过程中,与对向直行的出租车发生了碰撞。该私家车驾驶员认为自己是在信号灯变绿的时候进行左转,应该没有问题,没想到却被交警认定为全责。
原来,该路口的信号灯并没有转向标识。事发当时,信号灯变绿,该私家车驾驶员便抢先进行左转,而对向直行出租车驾驶员由于视线被挡,刹车不及,便与私家车发生了碰撞。“在这起事故中,私家车是负全责的。”市公安局交通安全管理局远程视频快处中心负责人周游说,在遇到没有转向标识的信号灯时,转向车辆应该让直行车辆先通过后,才能进行转向。同时,在该起事故中,转向的私家车也没有规范转向,而是在斑马线处就提前进行了抢先转向。因此,认定私家车为全责。
周游表示,在遇到有转向标识的信号灯时,车辆可以根据转向标识提示,进行合理转向。在遇到没有转向标识的信号灯时,即便是绿灯,也要先让直行车辆通过后,再进行转向。需要注意的是,车辆在转弯时,一定要行驶至转向中心点即越过斑马线的位置进行合理转向。如在斑马线进行抢先转向,也是违规操作。
交管部门在此提醒,驾驶车辆时一定要按照信号灯指示规范驾驶。特别需要注意的是,一定不要抢行。很多事故发生的原因都在于这个“抢”字,请大家小心驾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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