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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全媒体首席记者 张玲)在一起保险纠纷案中,男子大刘(化名)被判处给付某保险公司6万多元。大刘一直说自己没有钱、家庭困难,但法官调查发现,大刘工作稳定,收入不低,且其微信转账记录有大额向他人转款的行为。鉴于此,法官当即决定采取拘留措施。此时,大刘才意识到拒不履行义务所要承担的严重法律后果……昨天,记者了解到这样一起案例。
日前,两级法院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执行专项行动,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千山分局法官刘新仅用时6天足额执结了这起保险纠纷案件。原来,某保险公司于2022年在法院起诉被申请人大刘,法院于2022年6月14日作出民事判决,判决大刘于十日内给付某保险公司本息合计6万多元。因大刘未在期限内履行还款义务,故某保险公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上级法院指定千山分局执行,于2023年2月2日立案。
该案件分到执行法官刘新手中后,其执行团队迅速开展执行工作,立即向大刘送达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传票等材料,同时通过网络查控对被申请人进行线上冻结,包括微信、名下银行卡等,大刘于2月8日上午被传唤到千山法院接受调查。在交谈过程中,大刘虽态度良好,但一直以没有钱、家庭困难为由拒不履行偿还义务。后法官在与其耐心的沟通中发现,大刘工作稳定,收入不低,且其微信转账记录有大额向他人转款的行为。经再一次示明拒不履行义务的法律后果后,大刘仍消极对待还款义务。鉴于此,刘新法官当即决定采取拘留措施,向其宣读拘留决定书并送达。此时,大刘才意识到拒不履行义务所要承担的严重法律后果,便立即联系家属筹措款项,家属明确表示将在两个小时内上缴全部欠款。下午3时15分,大刘的家属拿着6万余元现金到达法院,经当面清点确认后,当场交予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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