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全市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天数209天,较2013年增加64天;重度及以上污染共23天,同比减少26天。6项主要污染物浓度较2013年总体呈现下降趋势,其中SO2、NO2、PM10、PM2.5、CO分别下降72.9%、7.4%、37.3%、35.4%、24.3%。
全市在役公共及自备煤电机组全部达到燃气排放水平;城市散煤实现“清零”,武清区全面建成“无煤区”。完成14个市级及以上工业集聚区污水处理设施整改,完成50座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
昨天是世界环境日,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会上发布了我市2017年环境质量状况公报。2017年,市委、市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以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天津提出的“三个着力”重要要求为元为纲,全面贯彻党中央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以解决群众关注的突出环境问题为突破口,着力实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行动,生态环境保护成效显著。
公报指出,2017年我市环保督察整改全面深化。制定环境突出问题整改实施方案,深入开展10大重点污染源专项治理,有效改善了生态环境质量。推进中央环保督察问题整改,组织制定实施方案,建立整改清单和工作台账,实行挂图作战,先后解决群众反映突出的环境问题万余件,群众的获得感明显提升。
着力实施大气水土污染防治
“大气十条”收官战全面胜利。深化“五控”治理,实施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完成4家19套自备煤电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全市在役公共及自备煤电机组全部达到燃气排放水平;城市散煤实现“清零”,武清区全面建成“无煤区”。各类施工工地严格落实“6个100%”控尘措施,实施降尘量、道路扫保“以克论净”月排名考核;全面供应国六标准车用汽柴油,天津港停止接收汽运集港煤炭;关停取缔“散乱污”企业9081家,13个行业393家重点企业全部实施错峰生产,452家挥发性有机物重点企业完成深度治理。
水土污染防治全面提速。狠抓工业废水、城镇生活污水和农业农村污水治理,完成14个市级及以上工业集聚区污水处理设施整改,完成50座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大力推动加油站地下油罐更新改造,完成125个建制村环境综合整治。推进土壤污染防治,编制完成了《天津市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规划》,建立了土壤环境监测网络,完成1814个土壤样品采集检测,建立污染地块名录,发布了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名单。
环保领域改革全面推进。推进联防联控,修订天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实现标准、减排、响应“三统一”;建立实施引滦入津上下游生态补偿机制并拨付2016年补偿资金;发布实施京津冀首个区域环保标准。创新环境管理手段,完成全市15个行业222家企业排污许可证核发,建立大气、水环境质量区域补偿制度,取消部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审批,推动排污费改税顺利实施。改革环保管理体制,制定出台环保工作责任规定、环境保护督察方案,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纳入全国试点。
生态环境安全保障全面开展。组织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深入开展“绿盾”专项检查行动。组织开展全市危险废物、核与辐射安全专项检查,检查企业近千家。开展废酸专项整治,实现废酸产生处置全程监管。对全市101家电子废物、废轮胎、废塑料、废家电拆解等再生利用行业企业进行清理整顿,关停取缔31家。
环境执法全面加强。设立“市公安局驻市环保局工作组”,全市环保系统共立案6148起、处罚款2.2亿元、移送拘留和犯罪案件107件。加大环境监测管控,印发实施《天津市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工作方案》,完善监管信息平台作用,在10个涉农区安装“互联网+高架视频监控”系统585套。
“数”说环境质量明显改善
一年来,全市环保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环境质量得到有效改善。
空气质量改善明显。2017年,全市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天数209天,较2013年增加64天;重度及以上污染共23天,同比减少26天。6项主要污染物浓度较2013年总体呈现下降趋势,其中SO2、NO2、PM10、PM2.5、CO分别下降72.9%、7.4%、37.3%、35.4%、24.3%,O3较2013年上升27.2%。
水环境质量总体稳定。2017年,南水北调中线曹庄子泵站为Ⅱ类水质,引滦供水期间,于桥水库和宜兴埠泵站均为Ⅲ类水质,满足饮用水源水质要求。全市20个国家考核断面中,优良水体比例为35%,同比上升20个百分点;劣Ⅴ类比例为40%,同比下降15个百分点,均优于国家考核要求。海河三岔口、子牙河大红桥、南运河井冈山桥水质均由Ⅳ类提升到Ⅱ-Ⅲ类;州河西屯桥、潮白新河黄白桥、洪泥河生产圈闸提前消除劣Ⅴ类水质。主要污染物氨氮和总磷浓度年均值同比分别下降26.1%和18.2%。全市近岸海域考核点位中,水质达到或优于二类的比例为50%,一类水质比例同比上升了33.3个百分点。
声环境质量基本稳定。2017年,我市居住区、混合区和工业区昼、夜间噪声年均值未超过国家标准;交通干线两侧区域昼间噪声年均值未超过国家标准,夜间噪声年均值超过国家标准。中心城区区域环境噪声昼间平均声级为53.9分贝(A);中心城区道路交通噪声昼间平均声级为67.7分贝(A)。
辐射环境质量总体良好。2017年,我市大气、水体、土壤等介质中的放射性核素浓度处于正常水平,环境天然放射性水平与往年相比无明显变化,电磁辐射水平保持稳定。4个实现全国联网的辐射环境自动站保持平稳运行,监测数据实时向社会公布。
生态环境状况总体稳定。2016年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指数(EI)为50.66,生态环境质量级别为一般。从区域分布看,蓟州区、宁河区、宝坻区生态环境状况位居全市前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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