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进一步提升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质量
符合条件的4类重点对象危房户应改尽改
近日,省住建厅、省财政厅、省扶贫办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提升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质量的通知》,要求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全力推进农村危房改造,进一步提升工作质量,确保各项任务目标保质保量完成,加快解决贫困群众住房安全问题,为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奠定坚实基础。
精准组织实施。各地要精准做实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和贫困残疾人家庭4类重点对象危房户台账。加快改造进度,2017年度安排的93118户农村危房改造任务,要在今年6月底前全部竣工;符合条件的4类重点对象危房户应改尽改,10月底前要开工90%以上,年底前全部开工。
加大帮扶力度。各市住建局(建设局)要统筹协调,加大对县(市、区)工作的支持帮助力度。各地要组织推广造价低、安全可靠的改造方案和改造技术,引导改造户科学改造,降低改造成本。要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尽可能为危房改造户提供更多帮助,提高改造的综合效果。
规范建设管理。严格控制建房面积,4类重点对象改造房屋的建筑面积原则上1至3人户控制在40至60平方米以内,且1人户不低于20平方米、2人户不低于30平方米、3人户不低于40平方米;3人以上户人均建筑面积不超过18平方米、不得低于13平方米。认真执行质量标准,改造后的农房经验收应满足基本质量要求。
创新财政补助方式。市、县两级要落实危房改造责任,在中央和省补助的基础上,加大投入力度。各地应根据贫困程度和改造方式制定具体补助标准,实施差异化补助,加大对深度贫困户的倾斜支持,切实发挥补助资金的效益。要规范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的使用管理,加快预算执行进度,不得以任何形式挤占、挪用、截留和滞留补助资金。
提高农户满意度。各地要优化审核审批程序,主动上门服务,为危房改造户办理相关手续。要督导县级住建部门制作农村危房改造政策明白卡,免费发放到每一户危房改造对象。督导县级住建部门认真落实“六公开”制度,及时公开任务安排、改造实施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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