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台湾《联合报》7月3日发表题为《性骚者安全下庄,司法成为谁的靠山?》的社论。
社论指,台湾性骚扰事件延烧。然而,司法作为守护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台当局司法机关对惩戒法院前院长李伯道性骚扰女部属案的处理态度与手法,却暴露出司法机关性别平等意识的落后,理应最能彰显性骚扰零容忍的司法行政机关,却吃案(隐瞒不报——本网注)私了还不懂利益回避。司法机关是这波性骚扰风暴中最欠缺性别平等意识与反省能力的机关。
惩戒法院前院长性骚扰案爆出后,司法机关在第一时间坚称未接获申诉,但又表示会启动调查、绝不宽待,后来则称是尊重被害人不要曝光案情、不要启动申评会的意愿。但前后矛盾的说词,不管是欠缺性别平等法治概念,还是有意为特定人打掩护,都让基层法官听不下去,更给司法公信带来难以估计的伤害。
社论接着说,按规定,被害人要不要提申诉,并不影响案件的启动调查。司法机关只要知悉,就该展开调查。
社论指出,如果连司法机关都不遵守规定,以当事人不愿申诉为由私了,让涉性骚扰的院长提早退职,又怎么好意思跟民众谈遵法守法?从这次粗糙的处理手法就能看出,司法机关高层骨子里毫无性别平等意识,更没有处理性平案件应有的基本程序概念。
性骚扰争议在司法界不是第一次发生。2018年惩戒法院前身公惩会的职务法庭对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前法官陈鸿斌性骚扰女助理案,从原本的免职改为轻判,罚款200万元新台币(1元新台币约合0.23元人民币——本网注),令外界哗然。
社论最后说,惩戒法院院长性骚扰案,不只是骚扰案而已,更让各界看到当今岛内司法官场现形记。这样的司法机关,司法改革已是奢谈,“使司法成为受害者的靠山”更是天方夜谭。这责任又该算在谁身上?
关键词:
质检
推荐